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和号牌作废公告(机动车强制报废公告)

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

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和号牌作废的公告

我市部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和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102号令),现公告下列机动车的登记证书、行驶证和号牌作废。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。

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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