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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

关于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公告

下列驾驶证已超过审验日期,请驾驶人及时到车管所办理审验手续。年龄在60周岁以上,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;或者持有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无轨电车、有轨电车准驾车型,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;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,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; 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。

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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